必需耗费的资料,是指在合理用料的条件下,出产合格产品所需耗费的资料。它包含:直接用在修建和装置工程的资料;不可避免的施工废料;不可避免的资料损耗。必需耗费的资料归于施工正常耗费,是确认资料耗费定额的根本数据。其间:直接用在修建和装置工程的资料,编制资料净用量定额;不可避免的施工废料和资料损耗,编制资料损耗定额。
(1)实体资料,是指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资料。它包含工程直接性资料和辅助资料。
工程直接性资料首要是指一次性耗费、直接用于工程上构成修建物或结构本体的资料,如钢筋混凝土柱中的钢筋、水泥、砂、碎石等;辅助性资料首要是指虽也是施工进程中所必需,却并不构成修建物或结构本体的资料。如土石方爆炸工程中所需的炸药、引信、雷管等。首要资料用量大,辅助资料用量少。
(2)非实体资料,是指在施工中一定要运用但又不能构成工程实体的施工办法性资料。非实体资料首要是指周转性资料,如模板、脚手架等。有关非实体资料耗费的核算在第一章中已有所论说,此处首要论述实体资料耗费的核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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